-------物管茶座系列(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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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征途上的红军长征精神》
《康叔与利婶》系列之十一
每当物业管理号角吹响时

  靓女英、利婶依照康叔之约,准时来到梅花小区的“老干活动之家”门前小广场。

  康叔:咱们还是按老规矩;代表不同的利益、不同的群体、不同的身份,却有共同和谐的目标。

  靓女英:我身份就是梅花小区里的业主,好多好多的业主以及租户喜欢向我反映多方面的意见,我乐于做他(她)们的“代言人”。

  利婶:平时靓女英显得牙尖嘴利,人又长得靓丽且婀娜多姿,许多业主乐于与她接触,所以几乎是业主的口舌,特点是直话直说;我作为物业公司负责人,与靓女英之间是买卖服务产品的关系,又是朋友关系。

  靓女英、利婶:东北有地方戏“二人转”,咱们就“三人转”一台戏,康叔照样代表行政主管部门身份,与我们同台唱戏,有时唱主角、有时当配角。好吗?

  康叔:咱们唱物业管理的“戏”好几年了,今后还要把这“戏”唱好。我唱主管部门的“主角”,利婶唱物业公司的“主角”,靓女英唱业主们的“主角”。

  靓女英:我不,我是传声筒,代业主们传话的,我也可以是“小嬉皮士”,多姿多彩嘛!嘻嘻。

  康叔:咱们就代表各自的一方,一起出击“采访”各小区吧。

  靓女英:(快速反映)咱们先就近“介入”梅花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扩大会议正在“老干活动之家”召开,咱们请示后来个“采访”。

(出乎意料,会议主持人欢迎这三人团“到访”,但仅能端起茶杯喝茶和旁听,不能发表意见和表态)。

  康叔:刚才听了梅花小区业主委员会扩大会议,我深有感触,此时此刻一言难尽呀!

  靓女英:这是小区里正常的会议活动,我常常“采访”,不觉有何“激动”,康叔是否官僚作风?少见多怪。

  利婶:康叔不是官僚,而是见得多,各种各样“状态”的业主委员会他可能都见过,看来今天康叔再显其雍容大雅之风格,又流露出其忧虑之心情啦!

  康叔:我感动的是梅花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们素质如此高、法制意识如此强,运作(会议)如此制度化,业主委员会与物管公司如此融洽与和谐,我高兴呀!

  靓女英:恕我多嘴,像这样好的业主委员会在我市还不多见,康叔您作为主管部门能否抓点推广?有利于社区和谐、有利于正确引导业主民主法制观念的提高。

  利婶:实现如此和谐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的关系是有一段艰辛的磨合历程,首先得感谢当地的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正确引导,他们安排街道办事处一位领导在梅花小区抓小区业主大会的筹备、召开和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一系列工作,并报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尔后,对业主委员会的重大活动和主要问题的决定履行告知制度和指导制度,业委会决定问题之前均会听取街道、居委会的意见,并且主动接受街道、居委会监督。真是走正路才有好效果喱!

  康叔:推进文明的社区环境,必须解决好其内部矛盾,梅花小区业主委员会正确处理与街道行政管理、与房地产主管部门、与物业公司、与建设单位、与广大业主之间的关系,使之和谐发展,真是好经验,这样具有先进性的业主委员会应当推广。

  靓女英:有先进当然就有落后、有好的必然有坏的,你们相信吗?

  利婶:要有事实才能证明,我们想见识一下。

  靓女英:好啊,我把我父母所居住的那个偏方小区的状况如实地反映。

  康叔:你靓女英总是心明眼亮,博学广知,获知必宣……

  靓女英:听我道来!话说偏方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两个月前那场改选,可真是“热闹非凡”。我父亲一贯为人公心正直,众业主广为知之,是上一届业主委员会副主任,改选之初就提出辞职,说是没法干下去了。原因有二:一是由20多个业主联合组成一派,控诉业主委员会主任吃了物业公司又吃业主,捞了不少的钱财又拿月度酬劳费,这样的业委会主任他们也会当,一定要借这次改选机会把主任搞掉,轮到他们来坐主任的位子,而另有20多个楼长们不同意他们的意见,相互闹得不可开交,僵持不下;再是有一幢楼的十多户业主(像似亲戚聚居)共同推出一位“长者”,他年已六十多岁,但思想活跃,这一派的人说他应该当业委会主任,因为他有过“辉煌”的过去,他老伴更是宣扬说老公当了一辈子的干部、文化大革命期间是造反派头目,敢做敢为,有能力,身体也好,过去当不上科长,现在有机会就应该让他出来当业主委员会主任,而且志在必得,以补偿他多年以来的辛劳,他本人也感到如今的局面就像当年群众斗群众,所以乱中夺权的机会来了;也能出一口这辈子所受的窝囊气……

康叔、利婶你们说句公道话,我父亲他有必要坐这个小区业委会副主任的位子吗?

  康叔:你父亲只要出于公心,就应坚持真理,虽然很棘手,但该小区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代表选他的话,就当之无愧。

  利婶:你靓女英是有名的“办法总比困难多”的代表,可不能替你父亲出退却的主意哦。

  靓女英:可能他会退却,因为他说过卖掉偏方小区的房产,改买“在水一方”小区的房子,加多一些钱,把“在水一方”小区的房子面积买大一些,住得舒适,更为高兴的是有两件事让他迷上了。

  利婶:非常欢迎你父亲改为选购我们物业公司管理服务的“在水一方”小区的楼房,你父亲成了业主,我们乐于为这样好的业主服务,也希望他成为业主后能被选举为业委会的领导成员,便于发挥他的公心与长处。他还有多久才能过来呀?

  康叔:哪两件事让你父亲迷上在水一方小区呢?

  靓女英:一是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十三名组成人员,均是按照各业主物业份额的大小和物业价值高低作计算,以此来确定业主维权的份额和责任,物业份额大和物业价值高的业主维权的责任、紧迫感和份额必然大。而现在往往是有的业主在小区所购的物业量小而价值低,然而为了弥补满足感或私心杂念所至,出头闹事,无中生有或小题大做,唯恐小区不乱,更有甚者,在好几个小区均购买六十左右平方米的房子,然后出面游说业主们选举他为业主委员会主任,夸海口说能为业主们作主,以便他能在这几个小区均领到酬劳和个人好处费,感觉到小区受薪的制度有可能现在出现,要抢先当受惠者,这也是一种另类职业啊,何乐而不为之。

  所以,论维权、论责任,当属物业量大、价值高的一批人站出来当选为业主委员会成员。让动机不良者难以得逞。从这点来说,我父亲改购大面积住宅,他有要在“在水一方”小区继续发挥作用的动机。他可是找到即能公心干事、又能安心居住的好小区了。

  康叔:这是业主“物权”的真正体现,我们等着听你父亲迷上的第二件事的介绍呢。

  利婶:靓女英刚才告诉我啦,我替她说:他父亲赞赏我们物业公司与各家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协议》的做法,说是体现真正公正公平。如果物业公司与各家业主所签订协议的数量超过在水一方小区总业主量的三分之二,那么小区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大会告之,并按《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确认为合法有效,加以执行;另外那三分之一的业主有待物业公司继续做工作、业委会也配合,或待签、或服从大多数业主经已签订的协议条款。如有双方打官司的事情发生,物业公司或者业主个人的责任追究可就容易了,是非易界定、法律责任落实到自然人或法人。

  业主委员会如果要负担法律责任的话,成员们有的会卖掉房子走人,有的互相推诿,不想负担责任,也负担不了。

  靓女英:我父亲是想公心干事,也敢于负起责任,所以要到在水一方小区来,安居乐业也。

  康叔:今天,咱们谈得够开心的,下次再对深层次问题进行续谈。

注:本文刊登于中国物业管理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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